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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統一發包及集中採購中心」專業代辦採購作業定期檢討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院長致詞 報告事項 討論事項


壹、開會時間:九十二年二月廿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整
貳、開會地點:本會第一會議室
參、會議主席:楊處長錫安
肆、出席單位及人員:詳簽到簿 紀錄:張世傑
伍、主席致詞:略。
陸、決議事項
一、營建署作為各機關工程採購之專業代辦機關,應儘量提供全程的代辦服務。目前營建署的代辦作業係從工程招標階段開始,請檢討是否可代辦規劃設計之招標、履約管理及驗收。對於洽辦機關招標文件之內容,應本於專業檢視,如依專業認有缺失或違法(如規劃設計綁規格)之情形,應通知洽辦機關改正後再辦。如有專業人力不足之情形,可考慮提報本中心督導小組會議討論並向相關機關爭取增加專業人力 ;如以人力不足為由要求減少工作,與本中心設立宗旨不符。
二、為確保工程採購之品質,請營建署評估建築工程設計與監造分別由不同廠商辦理之可行性及其效益。
三、關於有洽辦機關反應代辦採購作業費用可否視實際代辦作業事項及成本酌減,以免代辦作業經費負擔過重之問題,中央信託局表示已有彈性處理機制。
四、關於委託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設計的績效衡量指標電腦系統,請於三月底前開發測試完成並向本中心及各部會簡報。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