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項目 |
查核細項 |
綱要基準 |
細部基準 |
(一)施工管理 |
(1)工作計畫與組織 |
1.施工計畫內容詳實
2.工地組織健全,權責劃分明確 |
1.施工計畫內容詳實完整
2.計畫進度符合合約需求
3.各階段動員資源(人力、機具、材料)分配合理
4.應有交通維持計畫
5.工地組織健全,權責劃分明確
6.有專責人員負責施工介面協調 |
*(2)施工查驗紀錄 |
1.一般施工紀錄詳實記載
2.建築施工查驗紀錄完備
3.道路施工查驗紀錄完備 |
1.一般施工紀錄如日報、週報、月報、測量及施工照片等皆詳實記載
2.建築施工如基樁、連續壁、開挖、鋼筋、模板、埋設物及鋼構等查驗紀錄完備
3.道路施工如土方、開挖、路堤填築、路面舖築及修面檢查等查驗紀錄完備 |
(3)混凝土品管及施工檢驗紀錄 |
1.具有混凝土材料與附加劑試驗記錄
2.混凝土拌合生產紀錄齊全
3.混凝土澆置紀錄齊全
4.混凝土拆模、養生與修補紀錄齊全
5.混凝土試體強度試驗紀錄齊全 |
1.具有混凝土材料如水泥、骨材及附加劑等品質試驗紀錄
2.拌合場計量設備精度、粗細骨材篩分析、含泥量及混凝土配比設計、生產檢驗、坍度等紀錄齊全
3.混凝土澆置前檢驗卡及澆置實況紀錄齊全
4.混凝土拆模、養生與修補紀錄齊全
5.混凝土試體強度試驗紀錄齊全 |
(4)其他材料設備檢驗紀錄 |
1.工程材料送審文件齊全
2.工程材料試驗紀錄齊全
3.工程設備製造文件齊全
4.工程設備安裝文件齊全 |
1.工程材料送審應附符合規範及產地或出廠證明文件
2.特殊結構材料如鋼構、天棚等應有工廠假組裝紀錄
3.大宗材料現場抽樣之材質試驗報告或其他證明文件齊全
4.防火材料應粘貼防火時效或UL標籤
5.工程設備出廠證明、國內外合格檢驗機構之檢驗證明以及假安裝及測試紀錄等文件齊全
6.工程設備裝船、報關、開箱等紀錄文件齊全
7.設備工地安裝及測試紀錄齊全
8.工程設備應附操作及維修手冊以及系統試運轉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