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業獎章」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 日止受理推薦,請各機關學校、技師公會、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踴躍推薦優秀人才請頒;推薦案件請填具推薦頒給事實表及「最近三年內有無第三條不得頒給獎章事由或發生工安事件、民眾傷亡事故、違背工程倫理情事查證表」各一式2份,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上開期限內寄達本會(詳如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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