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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6日
發文字號:工程技字第10100071570號令
 
修正「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規程」,名稱並修正為「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主任委員陳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