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
主旨:公告標售本會奉准報廢之資訊設備財物一批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如附表。
二、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4年10月6日上午9時30分正在本會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9時30分於本會會議室開標。
三、 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04年10月5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截止投標時間104年10.月5日17時前送達本會(可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截止投標時間前洽本會安排參觀,時間自即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前之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得標日起7個工作日內至本會出納,或逕向中央銀行國庫局繳入或由各金融機構電匯至該行國庫局(0000022)本機關(戶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廢舊物資售價戶)07039506003001帳戶一次繳清,所繳保證金得抵繳價款。
六 、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由本會按現狀交付標的物。標的物之清運由得標人自行負責,本會不負擔任何清運費用。
七、其他事項詳見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