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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中心北棟設計監造終止契約爭議案 建築師撤回調解申請

有關107年11月6日晚間聯合新聞網報導,郭自強建築師就嘉義市政府終止市政中心北棟大樓設計監造契約案所涉爭議,經工程會調解破裂乙節,工程會特此澄清。
工程會表示報導所涉調解案係郭自強建築師事務所與嘉義市政府就「嘉義市市政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契約終止之合法性,及已發生之規劃設計服務費用產生履約爭議,經該建築師向工程會申請調解。
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於收案後,於107年8月9日邀集爭議雙方召開第1次調解會議,並續訂第2次調解會議期日於次月召開,惟郭自強建築師於第2次調解會議召開前即來文撤回本調解案,亦即本調解案並非經過工程會調解後不成立;又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第21條第1項,撤回調解視為未申請調解。爰報載所稱本案「經公共工程會調解破裂」乙情,容有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