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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工法」已修正為「生態工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聞稿
發稿單位:技術處(共1頁)
發稿日期:95年7月3日
聯 絡 人:黃雅娟
聯絡電話:(02)87897673
「生態工法」已修正為「生態工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ㄧ向不遺餘力推動之「生態工法」,自即日起已正式正名為「生態工程」。
工程會指出,在推動生態工程過程中,以往採用「生態工法」乙詞,因常遭人誤以為是一種工法(即施工方法)滋生爭議,為利既有政策能持續順利推動,並與國際專業用語Eco-engineering接軌,已特別將「生態工法」之用語修正為「生態工程」。
「生態工程」強調公共建設之目標,除促進產業及經濟發展外,更在創造優質永續的生活環境。融合生態系統與工程技術,從問題根源著手,兼顧環境的永續經營,除考量原有的功能、安全等外,更要對環境、生態、景觀、甚至文化等考量,以促使硬體工程建設與整體環境相融合,並維護生物多樣性。
工程會表示,已通函各相關機關配合修正,希望藉此調整傳達正確之工程理念,持續推動國家建設永續之發展。(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