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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新創產業發展 政府採購作幫手

為讓政府機關成為青年及新創業者發展之好幫手,增加民間創新產品或服務流通使用機會,政府採購法對於未達100萬元之採購,放寬簽報採限制性招標規定,只要有適當需要,不必經過上網公告程序,即可向創新業者採購。

工程會表示,為簡化採購程序,以利機關向青年及新創業者採購新創產品或服務,於今(107)年3月8日修正「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規定,放寬採限制性招標規定,對於採購金額未達新臺幣100萬元但逾新臺幣10萬元之採購,刪除過去需敘明不採公告方式辦理理由之規定,機關只要敘明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即可不經上網公告程序,逕向青年及新創業者購買,藉由簡便行政作業,增加新創產品或服務參與政府採購機會。

此外,工程會並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設立青年創業專區,與青年創業圓夢網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關於新創團隊之產品資訊連結,增加青年新創團隊產品之曝光度,以利機關透過網頁連結找到青年新創團隊之產品資訊進行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