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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改善空氣品質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任委員吳澤成今(3)日以行政院的立場,邀集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台電公司及直轄市政府等機關開會瞭解環保署「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下稱空污行動方案)執行成果、營建工程配合措施及台電公司所屬電廠空污減量措施執行情形,要求環保署與各機關務必共同努力並負起責任,依空污行動方案落實辦理各項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俾達成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環保署指出,經分析我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境外污染源平均約35.1%(各空品區29.0%~41.0%)、境內約64.9%(各空品區59.0%~71.0%)。由於境外污染及氣象因素會影響境外污染傳輸至我國之影響比率,有其不確定性,因此排除境外影響,以境內污染源(100%)檢視下,工業源影響比率平均約占27.5%、移動源影響比率平均約占27.5%、逸散源影響比率平均約占45.0%,其中電力業部分則約占5.4%、營建工程約占3.3%,需要多方面進行改善,涵蓋各層面的管制措施就會展現效果。

工程會表示,在營建工程管制作業方面,已積極配合環保署空污行動方案之「營建及堆置揚塵管制」策略與「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完成修訂相關採購契約範本、施工綱要規範、施工查核品質缺失扣點表等規定,及納入公共工程金質獎評分項目,並請各工程機關從源頭納入契約要求廠商據以執行,及請全國各施工查核小組確實檢視空污相關防制措施情形,以提升污染防制成效。在這些措施推動下,依環保署統計,營建工程粒狀物削減率已從105年54.6%提升至58.5%,營建工程空污防制設施符合率從106年90.73%提升至92.25%(108年11月底)。

台電公司表示,針對空氣污染減量已有短、中、長期改善策略,短期策略係友善降載及空污季環保停機,中期策略係配合空污行動方案推動電廠空污改善計畫及選用更低硫份燃料油,長期策略係配合國家能源政策調整發電結構及更新機組為超超臨界機組,積極推動各項改善工作,以達成兼顧環境友善及穩定供電之目標。

環保署表示,為加強改善我國空氣品質,已自106年12月起推動空污行動方案(108年底屆期),並以多管齊下方式達到各項降低空污措施目標,刻正擬訂「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09年至112年)」(草案)預定近期發布,進一步強化固定源、移動源及逸散源污染管制對策,以改善空氣品質。

吳政委表示,空氣污染防制是多元且全面性的,包括境外、境內各污染源的影響,請環保署加強監測並建議比照氣象預報,定期發布相關污染源之統計數據情形,避免民眾產生大多係由燃煤電廠產生之錯誤印象,且對於整體性的空污行動方案之努力及成效,亦要對外說明讓民眾充分瞭解。另外,請交通部針對臺中港與臺北港提出全面性的整體空污改善計畫,並請經濟部化被動為主動加強工業鍋爐之空氣污染改善,各項措施滾動式檢討納入空污行動方案修正,以確保空污行動方案之完整性。同時,請環保署確實依中央與地方各相關機關之權責分工與具體指標,定期列管執行情形,並對外發布空污改善之成果。

吳政委最後表示,減碳減排為現階段國家最重要之施政方針,也是民眾殷切的期待,目前中央政府在空污防制上已以跨部會合作的方式,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維護國人健康,攜手積極加速推動各項減碳與空污減排作為,以達成減碳目標與維護空氣品質。(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