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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管線挖掘新措施 加強查核及納入考評同步推動

國營事業申請道路挖掘後,常因回填未確實造成坑洞而惹來民怨。工程會表示,國營事業既為中央部會所屬,其挖掘修復工作應由其上級機關自行掌握,不應全部淪由路權機關負責。後續工程會將與法務部廉政署合作加強管線工程之施工查核,並規劃國營事業管線施工品質納入年度考成以及市區道路養護管理考評。

工程會指出,國營事業管線工程辦理道路挖掘、回填與復舊作業之施工品質,應回歸由國營事業自行掌控及負責。近期與法務部廉政署會商結果,將針對廉政署107年路平專案清查結果中容易發生違失異常之施工廠商及主辦單位加強施工查核,如發現有施工品質不良問題,將追究相關人員之責任。此外,工程會亦將與廉政署會同有關機關討論將國營事業管線施工品質納入市區道路養護管理進行定期考評之可行性,未來考評結果將提供路權機關作為路修費增減,甚至納入國營事業年度考成之參考。

工程會於今年1月初邀集廉政署、交通部、經濟部及各國營事業管線單位召開會議研商管線施工品質提升措施,要求自來水、台電、中油公司之計畫性挖掘應先由經濟部先行整合,以減少重複挖掘;而施工單位則應落實自主管理、監造單位落實各工序檢驗停留點的簽認機制,以確保施工品質。至於中華電信,工程會亦已請交通部以股權管理機關立場訂定督導管理措施,以利管線挖掘新措施涵蓋全國各主要管線單位。(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