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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公共工程金質獎」自即日起受理報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聞稿
發稿單位:工管處(共二頁)
發稿日期:九十三年九月一日
聯 絡 人:陳義昌
聯絡電話:(○二)八七八九七七三○
「第五屆公共工程金質獎」自即日起受理報名
九十三年度「第五屆公共工程金質獎」甄選活動已正式展開,自即日起至九月十五日止受理報名,舉凡本年度公共工程品質查核成績優良之主辦機關及推動公共工程品質績效卓著之人員,歡迎踴躍報名參加,報名表可於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pcc.gov.tw/)下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提升公共工程品質,促進品質文化提升,改善生活作業環境,將於十二月中下旬舉辦代表工程界最高榮譽的盛會-「第五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活動」。
今年活動獎勵對象為工程主辦機關(含代辦機關)、專案管理單位、設計單位、監造單位及施工單位;並依工程規模分為四級評審,第一級工程:契約金額在新臺幣十億元以上之工程;第二級工程:契約金額在查核金額以上未達新臺幣十億元之工程;第三級工程:契約金額在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第四級工程:契約金額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二千萬元之工程。
工程類分為「土木類工程」、「水利類工程」、「建築類工程」及「設施類工程」等四類獎項,對在品質管理、施工技術、工地安衛環境等多項條件表現優異者,予以公開表揚;另在個人方面,對於公共工程品質有特殊貢獻的個人,亦頒發個人貢獻獎以肯定其對公共工程長期的努力與貢獻。
得獎之機關、廠商及個人,除頒發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幅外,機關所屬個人部分得記功獎勵,廠商部分於獎勵期間,其應繳納之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金額自獲獎之次年一月一日起一年內得予減收,但以不逾原定應繳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另對入圍者亦有獎勵,機關所屬個人部分得記功獎勵,廠商亦享有半年內之減收優惠。(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