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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國家公園及重要濕地保育 工程會訪查台江國家公園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顏久榮今(19)日率隊前往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聽取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及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分別簡報「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及「台江國家公園計畫(105-108)」,對於內政部營建署及相關所屬同仁在濕地保育方面的努力,及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近期獲頒濕地標章證書等之執行成果,均給予高度肯定。

顏久榮表示,濕地具有調節洪流、涵養水源、淨化水質、調節空氣、產生能源、提供食物供應鏈與研究教育等諸多功能,對於減緩與調適氣候變遷之環境衝擊具有一定的潛在效用。因台灣地狹人稠人口密度高,過去人為的開發,加速破壞與侵入自然生態環境及忽略濕地的保護,在內政部營建署及城鄉發展分署努力下,除已在102年7月完成「濕地保育法」,並在104年2月2日「國際濕地日」正式施行外,目前已完成四草及曾文溪口等2處國際級濕地及馬太鞍等40處國家級濕地之公告,並已納入保育管理,避免人為再次侵入破壞,「國家濕地保育計畫(106-110年)」,預定106年投入1.19億元辦理濕地保育利用、基礎調查研究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社區團體辦理濕地保育等工作,已請營建署加速推動完成濕地生態監測網,嚴密監視並對異常入侵或破壞提出警訊以利及早因應。
顏久榮並表示,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於98年12月28日正式掛牌,成為我國第8座國家公園,是地方歷經7年多凝聚共識自發性提出要求成立之國家公園,更是唯一位於都會區之國家公園,區域面積涵蓋海陸,總面積達3.9萬公頃,區域環境生物多樣化且包括黑面琵鷺等野生動物棲息地,園區內包含2個國際級濕地及2個國家級濕地,承受極大的濕地保護負荷,管理處目前執行「台江國家公園計畫(105-108)」,預定4年內投入8.83億元,盡最大努力快速有效照護生態棲息地,積極尋求滿足地方需求及兼顧國家公園永續發展的雙贏目標下,提供一個與地方「共生、共榮」、觀光遊憩、歷史保存、環保永續等概念的新世代國家公園。
顏副主委於聽取簡報後在內政部營建署王榮進副署長、城鄉發展分署姚克勛副分署長及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游登良處長等相關同仁陪同下,現地訪查位於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行政及遊客中心園區鑽石級綠建築台江學園、四草國際級重要濕地及鹽水溪口國家級重要濕地,瞭解內政部營建署推動濕地保育之重要成果,及台江國家公園對於在地歷史文化、自然環境及觀光旅遊之貢獻,並感謝相關同仁的努力,推動過程中如有需進行跨部會協調事項,工程會將盡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