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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傾聽觀察、正面省思 提出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策進作為

工程會傾聽工程各界建言,綜整歸納為「優化政府採購環境」及「輔導產業發展」兩部分,提出15項精進措施,並本於職責觀察我國公共工程執行現況,主動省思改善,提出13項「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策進作為」,深獲工程界肯定。

工程會這兩年來在主委吳澤成帶領下,認真傾聽業界建言,綜整歸納為「優化政府採購環境」及「輔導產業發展」兩部分。前者工程會已完成10項精進措施,其中包括於今(108)年5月22日總統公布修正政府採購法,增訂不良廠商停權前,給予廠商陳述意見之機會,並審酌情節採行更符比例原則之裁罰;修訂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物調條款,降低物價波動造成廠商之履約風險;於4月完成檢討,務實調高109年度一般房屋建築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3%~23%等;於11月出版「政府採購法使用手冊」,提供各界辦理政府採購之入門書。

另在「輔導產業發展」部分,工程會亦提出5項精進措施,包括鼓勵工程產業開發新南向市場,近3年協助得標件數從106年17件逐年成長至108年11月的41件;推動技師法修正並函送立法院審議,建立鑑定案件利害關係人報請懲戒之初篩機制;於兼顧技師專業責任前提下,簡化技師執業所製作圖樣及書表之簽署及加蓋執業圖記方式;協助前瞻軌道建設及離岸風機相關採購策略與訂定簽證規定,促進產業本土化。

此外,工程會從檢討個案流廢標原因、工程勞動力短缺與檢視及南方澳斷橋事件管理維護缺失,觀察目前公共工程執行情形,並主動提出「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策進作為」,從上位計畫、規劃設計、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及維護管理各階段分析,提出完整、有系統的全盤精進對策,獲得業界好評。

工程會所提策進作為,重點包括:

(1)研議推動訂定各類別建設上位整體計畫,先從國土計畫思考,規劃系統性整體交通路網及跨運具、跨縣市之公共建設整體計畫,再就個別公共建設計畫辦理可行性研究,以發揮整體綜效。

(2)結合「教」、「考」、「用」各界力量提升規劃設計專業能力與工程倫理,善用採購機制,落實評選合理性及設計責任,或採統包方式有效結合設計及施工專業,讓設計成果更具施工可行性。

(3)兼顧生態環境,實質強化公共工程落實辦理生態檢核並加強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

(4)鼓勵能用先用、多元運用再生粒料,加強推動循環經濟,並因案制宜運用創新技術。

(5)會商勞動部檢討不合時宜之工程勞動法令,協助研擬勞工培訓政策,積極解決營建業勞力短缺問題。

(6)除橋梁外,亦要求各類別公共設施主管機關,應全面盤點公共設施檢測及維修情形並建立機制等。

工程會表示,所提各項改善措施與策進作為,除持續落實並加強宣導外,亦將蒐集意見、滾動檢討,做為未來施政及擬定政策參考,持續提升我國公共工程執行效能與工程產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