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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評選委員應具備與評選項目有關之專業知識

  針對昨(18)日聯合晚報報導隨機抽籤產生採購評選委員及其專業之問題,工程會表示各機關遴選評選委員,應考量具備與評選項目有關之專業知識,並可利用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設定專長條件,產生建議名單遴選合適之評選委員。

  工程會為協助各機關遴選採購評選委員,已建置「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目前計有4千餘人,其專業領域包括工學類等16類別,並下分景觀設計等250科別專長,機關可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提供的多元方式,設定所需之專長條件遴選委員。報載呂欽文教授稱資料庫未就不同領域分類,任由資料庫抽籤產生,諒有誤解。

  工程會表示,部分機關設定專業類科別及專長條件後,就符合條件者採隨機遴選,其目的係以防弊為考量,避免請託關說或受個人喜好偏見影響。至於報載機電專家評景觀之情形,如果景觀工程含有機電設施,基於專業分工,機關遴選之委員包含機電背景人士,應係從需求面考量。

  工程會進一步表示,機關肩負評選成敗責任,一般利用資料庫挑選與評選項目有關專長之專家學者,會再從其中審慎選擇較合適者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資料庫無合適人選,也可以另外簽報核定。如採隨機抽籤方式遴選委員,卻忽略專長,是錯誤的作法。

     為使評選委員之專業知識更為透明,工程會預計自108年7月1日起,政府電子採購網將增加公開評選委員學經歷之欄位,供各機關於公開評選委員名單時一併登載,以利各界檢視其專業與採購標的之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