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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工程基本設計審議應提送之書圖資料內容為何?

審議作業要點第7點中有關基本設計之必要圖說文件,包括「基本設計階段報告書」及「基本設計圖」,二者內容應具備之要項,可參考工程會109年4月8日工程技字第1090200204號函所送附件。
另總經費達10億元以上之新興公共工程計畫(彙整型或補助型計畫,為計畫內工程建造經費達10億元以上之個別子計畫),另需辦理替選方案評估,並將替選方案評估報告及「公共工程計畫基本設計階段替選方案評估自我檢視表」納為必要圖說文件之一。評估方法得採用價值工程或其他系統性方法,評估過程中,應將計畫之全生命週期成本納入考量。

類別

計畫與經費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