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 如需要選擇字級大小,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如需要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 左方向鍵(←) 快速鍵功能,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 P)功能;如需觀看新聞內容或是申請表單下載,建議您由more頁進入並選取符合您之相關資訊內容
採統包方式辦理之個案工程,仍應依審議作業點第6點辦理基本設計階段審議,同時考量統包案件之作業實務,工程會109年4月8日工程技字第1090200204號函所送附件「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基本設計階段之必要圖說」第三點,已說明:「新興公共工程計畫內之全部或部分工程採統包方式辦理,且統包範圍含基本設計者,其必要圖說文件得僅包括功能需求、功能規劃、設施等級、工程規模、經費概算等項目...」以利主辦機關得於發包前辦理基本設計階段審議程序。
計畫與經費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