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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你問我答 Q&A 採購法你問我答

各位讀者大家好:

工程會身為採購法主管機關,長期以來致力於建構健全之政府採購環境,因此對於如何讓各界更加嫻熟、同時能夠即時解決或釋疑採購法的問題,向來甚為關心,工程會主委范良銹更特別指示開闢本專欄,以作為工程會與各界溝通的管道。

歡迎讀者依下列方式洽詢,本會將每月就讀者關切度高且具代表性的問題予以回應。

1. 電話專線諮詢:(02)87897647~7650 (由於電話詢問較多,忙線時可改採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詢問。)

2. 傳真諮詢:(02)87897614

3. E-mail諮詢:gpl@mail.pcc.gov.tw (提問單格式如附件)

以下是讀者近期所詢問且較典型的問題,工程會答覆如下:

  • 你問:機關委託「消費合作社」代為採購午餐支付勞務費予合作社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
  • 一、 適用政府採購法。
    二、 請參考政府採購法第5條規定:「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第1項)。前項採購適用本法之規定,該法人或團體並受委託機關之監督(第2項)」。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規定,上開委託屬勞務採購,委託對象之選擇適用政府採購法。
    三、 依勞務費用金額是否達新臺幣100萬元,可分為:
    (一)如勞務費用未達新臺幣10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3條、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辦理。
    (二)勞務費用如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至第22條規定辦理。
  • 採購之截止投標日為99年1月5日,廠商檢附98年7-8月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是否合於規定?
  • 一、 合於規定。
    二、 採購之截止投標日為99年1月5日,則98年11-12月營業稅未屆申報期限,故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稅證明為98年9-10月,廠商如不及提出者,得以98年7-8月之證明代之。
    三、 請參閱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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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所推出之「如何辦好採購系列」第二單元,要介紹的是「如何製作招標文件」,主要提醒招標機關注意事項,並提供範本、案例及錯誤態樣,讓機關更容易掌握” 製作招標文件”的技巧。

項次 內容 參考條文例示
1

何謂招標文件:

包括投標廠商提交投標書所需之一切必要資料。如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契約條款、技術規格等。

1.政府採購法第29條、採購契約要項。

2.本會訂頒投標須知、契約範本及相關招標文件表格供參考(本會首頁 > 法令規章 > 政府採購法規 > 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2

廠商資格:
1.機關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訂定基本資格;特殊或巨額採購,得另擇定特定資格,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為限,且不得不當限制競爭。

2.適用政府採購條約協定之採購,應開放締約國之廠商參與。

1.政府採購法第36條、第37條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2.涉及外國廠商資格之訂定,可參酌工程會98年6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800271620號函附「外國廠商參與採購之資格文件一覽表」辦理。
3

技術規格:
1.招標文件所定供不特定廠商競標之技術規格,應以達成機關於功能、效益或特性等需求所必須者為限。

2.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

1.政府採購法第26條及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

2.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本會首頁 > 工程技術 > 工程技術整合)。
4

押標金及保證金:

確認應否規定廠商繳納押標金、各類保證金及其金額。
政府採購法第30條及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
5

招標及決標方式

依採購金額擇訂適當之招標方式;依個案需求擇訂適當決標方式。
政府採購法第18條至第23條、第49條、第52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6

其他:

如預算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之公共工程採購標案,依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製作標單。
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本會首頁 > 工程技術 > 工程技術整合)。
7 參考其他機關類似標案之招標文件案例。 本會網站(首頁 > 法令規章 > 政府採購法規 > 招標文件案例)。
8

仔細核對各項文件內容,避免發生錯誤、不一致情形。

本會92年6月5日工程企字第09200229070號令頒「政府採購行為錯誤態樣」。

機關人員如對政府採購法有任何問題,可先至本會網站(http://www.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相關解釋函查閱。如仍有疑義,請先向服務單位採購主管或上級機關之專責採購單位洽詢;如再不能解決,請循公文程序簽辦核准後,以公文或傳真方式(請敘明傳真日期及號碼)尋求解釋【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FAX:02-87897604或02-8789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