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水保局執行之農村再生及治山防災等二項計畫,皆屬愛台十二建設,農村再生計畫在於推動農村再生條例,期能照顧4000個農漁村、60萬戶農漁民,以建設富麗新農村,恢復美麗農村景色,提升農村居住環境品質,找回農村居民尊嚴;治山防災計畫則以「治山、防災、保育、永續」四個面向,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
一、農村再生方面:
農村再生總經費98至107年共投入2,155.2億,主要執行計畫有:
(一) 農村再生計畫(98至107年)為2,000億。
(二) 富麗新農村(98年)13.7億。
(三) 加速農村再生規劃及建設(98年)37.5億。
(四) 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98至101年)104億。
二、整體性治山防災方面:
工作執行包含:
(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98-101年)126億元。
(二)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95-102年)245億元。
(三)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95-100年)58.9億元。
(四)加速山坡地治山防災及清疏(98-101年)101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