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1年1度市區道路考評,98年度選出最優前三名分別為:
台北市、台南市、桃園縣。
營建署於93年度委託臺灣大學建立市區道路補助作業評比機制,94年試評,96年度起進行考評。
1.考評流程如下:

2.考評委員:
由工程會、內政部營建署及學者、專家組成。
3.考評方式:
分3階段、由政策及實際作為評分。

評比項目權重分配

4.選取原則:
(1)行政區
各縣市政府抽選5個行政區(鄉/鎮/市/區)受評(人口5萬以上至少選取3個)。
(2)道路
(1)優先選取接受營建署以前年度「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交通建設計畫」及「市區道路養護及交通安全改善計畫」經費補助道路為原則。
(2)5條道路由縣市自提,另5條道路由營建署指定 (半數路寬>15公尺,道路長>500公尺) 。
5.成績揭曉:
上圖為第二名台南市由公共工程處
上圖為第一名臺北市由工務局
上圖為第三名桃園縣由工務處(1)考評結果-都會型

(2)考評結果-城鎮型

(3)考評結果-偏遠及離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