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1.29訪視水利署湖山水庫工程,政府調整治理策略,採流域整體治理規劃及綜合治水策略,在預算方面投入三大區塊:
一、 防洪排水治理方面:在歷經莫拉克風災後,立即針對全台灣各區域防洪及蓄水設施的安全及保護程度進行整體檢討,並加速推動災後水利設施復建工作, 99年度整體的治水預算更高達417 億元。
(一)中央轄管之河川、海岸及排水治理 98至103年共投入總經費743.7億元,主要執行計畫有「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98、102-103)、「海岸環境營造計畫」(98-103)「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98-103)等。
基隆市海岸線分布情形 (二)縣市轄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治理方面 95年至102年,編列總經費 800億元,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期能協助解決縣市管地方易淹水地區水患問題。
為貫徹行政院「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及改善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辦理「加速辦理地層下陷區排水環境改善示範計畫」(98-101)選擇雲林縣椬梧及嘉義縣新塭及嘉義縣東石等三處列為示範區,以綜合治水策略配合「環境營造」及「地貌改造」工作,希望藉此以嶄新之思維對地層下陷區環境新生再造,營造國土永續之水環境,總預算40億元。
地層下陷區淹水情形
三、莫拉克災後復建方面
河堤因莫拉客颱風受創情形
為因應莫拉克風災重創全省水利設施,水利署亦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於特別預算編列161.59億元辦理相關水利設施復建工作,其中中央管河川復建114億元,縣市管河川及排水復建工程47.59億元,99年編列111.26億元,預定於101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