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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參照過來
第7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得獎案件-6

臺北縣板橋市特專三臨時平面停車場營運招商案(政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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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介紹:促參成效及金擘獎緣起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是行政院既定的政策,大家有目共睹的臺北101就是一個早期的BOT個案。促參法自89年公佈實施,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備具了法源基礎,至98年10月底止,已有716件案子完成簽約,民間投資金額約4,246億元,這些案件,於契約期間可減少政府財政支出約6,200億餘元,更可增加政府財政收入(權利金、租金及稅收等)約3,900億元,並可創造就業機會逾11萬名,促參業務推動成果十分豐碩,對整體經濟成長亦具相當貢獻。行政院更自91年起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獎勵績優的促參工作團隊,以提昇促參推動成效。

個案前言:

政府機關(臺北縣政府交通局)與民間機構(俥亭企業有限公司)攜手辦理「臺北縣板橋市特專三臨時平面停車場營運招商案」,獲得工程會「第7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政府機關團隊獎。

個案特色:

北縣交通局累積過去停車場促參案豐富的執行經驗,完成全國第1份促參法停車場設施之招商統計數據並建置資料庫,並將資料建檔、相關作業程序(SOP)上網,不僅提供其他縣市作為參考,也促成本案招商規劃並委託經營成功,成為首例最大收費機車停車場。
本案機車停車位達2,406格,另設置汽車位及自行車停放區,有效滿足新板特區的停車需求;也幫助推動臺北縣落實板橋車站特定區為提供「便利,迅速,安全」的大眾運輸轉乘空間,全面禁止路邊及人行道停車政策;更為臺北縣內第1處收費停車場內設置免費自行車停車區,有效配合政府宣導節能減碳。

個案效益:

本案初置設備及營運成本部分,節省政府支出達1267萬元。於契約期間權利金收入達1,200萬元,且設計超額利潤分配機制,營運前2年已增加縣府收入逾400萬元。也有效活化臺北縣內原本閒置土地,改善停車場設施及環境品質,減少機車失竊率。

結語:

促參須靠政府機關與民間企業攜手合作,而本案工作團隊以知識化管理及豐富承辦促參停車場案經驗,成功完成停車場招商及委託經營,藉此典範案例,展現政府引進民間企業投資的用心,供各界分享,讓優質民間企業共同參與公共建設,社會大眾能享受更高品質的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