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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復建專欄
永久住宅興建辦理最新進度
監委巡察高縣永久屋工程監委巡察高縣永久屋工程

經洽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有關莫拉克颱風災後安置災民永久住宅興建辦理,目前已初步篩選出18處基地,並擬定3種永久住宅坪型,將於近期內盡速辦理土地變更及建照審核作業。

營建署新聞稿全文如下:
營建署表示,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造成民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為協助災區居民早日重建家園,營建署於98年8月20日起依南部災區縣市政府所提報之興建永久住宅地點,邀請專家學者、技師公會及相關機關進行現地勘查,目前業勘選適合興建永久住宅之候選安置基地共計有42處;另營建署再針對前開安置基地,經初步篩選出18處現階段適宜安置災區居民之基地,並針對此18處安置基地進行辦理作業進度之時程管控。

營建署表示,有關辦理災區居民興建永久住宅,除上開勘選安置基地作業,營建署並於98年8月19日、8月25日、9月5日、9月6日等多次邀請民間慈善團體針對現階段適合安置永久住宅之18處地點,請民間慈善團體認養,協辦負責後續永久住宅興建,且為規範各民間慈善團體興建永久住宅型式,營建署在與民間慈善團體、縣市政府等協商後,擬具永久住宅之三種坪型,(1-2人配住14坪,3-5人配住28坪及6人以上配住34坪),上開三種坪型之坪數,民間慈善團體仍得依據基地自然及特殊情形而酌予增減,以符合實際需求;另災民戶口人數與配住之住宅坪數,如有特殊情形,亦可由災區居民報請縣市政府莫拉克重建推動委員會審議後作適度之調整。

營建署表示,配住安置基地內永久住宅之對象主要包括:房屋損毀戶、特定區域之遷居、遷村戶及安置基地內配合房屋拆遷戶等3種,營建署於98年9月2日、9月16日、10月2日、10月8日多次邀集縣市政府確認其申請配住資格及作業方式;另營建署並分別於98年9月29日及30日舉辦與高雄縣楊縣長秋興及屏東縣曹縣長啟鴻聯合召開「莫拉克颱風災區家園重建及災民安置計畫說明會」,並邀請行政院林秘書長中森至高雄縣鳳山陸軍官校(災區居民目前安置營區)直接面對面與災民溝通與說明永久住宅配住相關問題。

營建署表示,目前安置基地中,高雄縣甲仙鄉五里埔基地、高雄縣杉林鄉月眉台糖農場基地及屏東縣瑪家鄉瑪家農場基地,營建署業啟動委託工程顧問公司辦理地形測量、地質鑽探、土地開發計畫研擬及土地徵收公告等相關作業,其中杉林鄉月眉台糖農場基地98年10月6日業經高雄縣政府完成土地變更審查,近期即可核發開發許可,辦理土地變更及建照核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