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水利技師公會
圖1:天然溪流地表雨水可被截留、消能及入滲
圖2: 天然溪流溝渠化後洪水快速流至下游
,當數條支流同此情況,洪水匯流之能量與時間將瞬間集中,對下游必造成重大衝擊,更何況此次暴雨遠超過防洪設計標準。此外,許多邊際土地被「非法佔用」,透過民意代表政治力使「就地合法」,最後反被大自然「就地正法」,導致潰堤、斷橋、屋倒及滅村慘劇發生。
圖3:河川匯流之集水區沖積扇出口為潛在災害區域不適合居住(頭前溪上游清泉溫泉區)
至於「災後重建計畫」更應考慮颱風、地震、土石流交替因素,以跨越河川橋樑為例,若屬重要橋樑通道,要避免落墩於河川內或平行於河岸邊,更應慮及明年汛期,搶先汛前完工(因為跨越颱風期間沖壞橋墩基礎風險甚高,以往高屏斷橋歷經6年多才完工,其付出塞車等社會成本遠高於工程造價,亦代表政府重建施政效率與魄力不足。);舉凡重要交通、水、電等民生工程應迅速完成。而山區、集水區等重建需審慎思考與大自然協調關係,規劃正確重建方向,否則冒然重建,除了虛擲工程經費外更破壞自然環境與國土安全。總而言之,災後重建快慢節奏應【照顧蒼生、順應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