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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討厭蚊子,社會大眾對『蚊子館』觀感本就不佳,媒體更是炒作焦點;監察院會追究,立法院也不遑多讓。頓時『蚊子館』成為千夫所指! 工程會除了既有方案(註1)外,更提出新作為-『捕蚊計畫』(活化閒置公共設施訪查及稽核執行計畫)。

一、計畫內容:

照片:捕蚊燈

期程:98.05.22.~98.06.15.。

對象:尚未活化之41件列管案及已活化8案。

成員:分由工程會主任委員等15位捕蚊專案負責人擔任領隊,結合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及行政院(中、南、東)部聯合服務中心與轄區立委。

方式:採訪查與稽核併行。
(1) 檢討時空背景、社會發展與民眾需求,探究當時目標與效益之合宜性(是否過度樂觀或高度期待?)
(2) 檢討機關疏忽及調查懲處。
(3) 研擬活化內容、期程與願景。

成果:於98.06.23.召開專案小組會議討研。

註1:既有方案即『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推動方案』(簡稱『活化方案』),本案設專案小組每季召開會議督導執行,已由94年9月列管153案,成功活化112案,活化達成率為73.2%,餘41案持續列管中。

二、案例:

98.05.22.由本會范主委領隊,赴高雄縣訪查「高雄縣內門鄉石坑村原野體能訓練場」、「高雄縣旗山運動公園旅遊服務中心」、「高雄縣鳳山市運動公園興建沙灘排球場(已活化)」、「林園鄉第一市場」、「前鎮漁港魚貨直銷中心」等5案。

照片:訪查高雄前鎮漁港魚貨直銷中心

照片:訪查林園鄉第一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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