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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及工程顧問公司交流園地

親愛的技師朋友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夥伴們,大家好:公共工程電子報特地增設一交流園地,提供業界瞭解法規動態、統計資料、活動資訊與意見交流,歡迎各位技師朋友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多加利用。

業界統計(統計資料至98年2月底)

圖:執業技師人數

圖:執業技師之男女人數比例

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家數比例圖-聘用執業技師人數

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家數比例圖-資本額

意見交流園地

(一)台灣省、台北市大地工程技師公會投書

(投書單位:台灣省大地技師公會、台北市大地技師公會)
台灣省大地工程技師公會理事長陳江淮及台北市大地工程技師公會理事長沈銘閔暨常務理監事等一行9人,於98年1月6日下午拜訪公共工程委員會,當天由工程會范主任委員良銹、陳副主任委員振川接待,雙方並舉行會談,會談重點如下:

(1)陳江淮理事長表示,范主任委員以法令檢討及國際化眼光為台灣工程擘劃未來永續發展,積極面對整體工程環境之變遷及勇於任事行事風格,深獲各界讚賞。

(2)在法案修正方面,均與各相關公會溝通,傾聽不同意見,建立各公會共同溝通平台,已深獲各公會信任及肯定。

(3)大地工程技師公會針對「土木建設法(草案)」、「專業技師辦理技術服務測繪業務簽證規則草案」等提出意見供工程會參考。

(4)大地技師公會成立迄今已邁向第14年,將秉持一貫的公正專業理念,支持政府所規劃促進工程界永續發展的各項政策。

投書全文

照片:台灣省、台北市大地工程技師公會投書

 

(二)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投書一

(投書單位: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工程會研擬之「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投書表達意見,其意見重點如下:

(1)在未與技師公會充分溝通下,去年底函請立法院審議,引起技師公會強烈的反彈,立法院亦因爭議過大而遲未交付審查。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修法,既已排除建築工程,消防設備工程當無再納入之必要。

(3)將「執業技師」名稱矮化為執業人員,並放寬消防設備師可擔任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董事長或代表人,違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立法原意。

(4)「技師法」修正草案,如與其他國家相互認許工程師資格之規定,立法思維忽略國內技師之執業方式與國外完全不同,企盼予以刪除。

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謹提出公會之修正意見供工程會參酌,並表示技師公會之立場或有不同,只要秉持有重大爭議之條文不修之作法,相信能整合出多數技師能接受之修正草案順利送審。

投書全文

 

(三)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投書二

(投書單位: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土木建設法」制定之必要性投書,投書重點如下:

(1)土木工程為除房屋建築以外之民生建設基礎之母,其規劃、設計、監造、施工、驗收必須經過專業嚴謹之把關,再發給建造及使用許可,方可確保全民生命財產安全,「土木建設法」是確保公共安全必要之法案。

(2)政府近年來積極引進民間資金投入重大工程,BOT工程不受政府採購法之約束;另涉及公共安全之民間重大投資案,亦因不適用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不須由專業技師把關,僅憑業者良心道德自律,爰對於民間投資、興建之土木工程,亦需要「土木建設法」來把關。

(3)「土木建設法」草案條文,經數次之討論及修正,廣納各界之意見,然由於涉及範圍廣泛,難免尚有不周詳之處,尚有賴各界不吝指正,提出具體之建設性建議,讓「土木建設法」更臻完美,早日完成立法來保障公共安全。

投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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