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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革即契機

照片:瑞士日內瓦WTO會場一隅在快速變化的局勢中,唯有及早發現最適當的因應策略,掌握變革的機會,才是致勝之道。WTO政府採購委員會於97年12月9日通過我國申請加入案,未來完成國內立法程序後,我國將正式成為GPA第41個簽署國。簽署GPA後,我國將與其他GPA會員相互開放政府採購市場,對國內廠商來說,就是一個掌握契機的關鍵。以下就WTO政府採購協定之內容及我國簽署該協定對產業之影響簡單說明:

*何謂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以下簡稱GPA)係WTO會員國經由談判相互開放政府採購市場之協定。目前簽署會員包括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等40個WTO會員簽署。

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的推動策略希望透過有限資源的有效利用,達到維持既有生活品質,又不會破壞生態環境的理想。

*GPA的特點?

1. 為複邊協定–僅適用於加入GPA之WTO會員。
2. 會員國相互開放經諮商議定之政府採購市場–僅開放載明於市場開放清單內之採購,而非全面開放。
3. 會員國少–目前WTO 153個會員國中只有40個加入GPA。
4. 不適用轉售性質之採購–如公營事業採購之原物料。

*我國為何簽署GPA?
簽署GPA對我國廠商之最大利基,為打開其他會員之政府採購市場。據估計其他GPA會員國(包括美國、歐盟、加拿大、日本等)將對我國廠商開放之政府採購市場,每年約3,900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2兆,約為我國每年打算開放市場規模之60倍大,或為我國全國各機關每年全部採購總額之12倍。因此,開放雖然會給國內廠商帶來競爭壓力,但也可能為國內廠商開拓可觀的外國政府採購商機。

*簽署GPA對我國產業之影響

一、正面影響

1.打開外國政府採購市場。
2.增加與外國廠商技術合作之機會。
3.刺激我國廠商提升競爭力,提升產業技術及品質水準。

二、負面影響

1.我國政府採購市場將受到外商瓜分。
2.競爭力較差的國內廠商將面臨淘汰。

*簽署GPA對我國政府採購市場之影響
簽署後對外開放之採購金額佔該類採購總額百分比(以94-96年度平均估算)
圖:對外開放之採購金額佔該類採購總額百分比
目前我國廠商得標之契約金額佔GPA適用機關採購總額百分比(94-96年度平均估算)
圖:我國廠商得標之契約金額佔GPA適用機關採購總額百分比
*GPA與我國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示意圖
圖:GPA與我國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示意圖
*備註:

1.更詳細資料請參閱 「我國加入WTO政府採購協定簡介
2. WTO政府採購協定之相關網址如下:

*世界貿易組織 (WTO):www.wto.org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www.wtocenter.org.tw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www.trade.gov.tw
*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www.moea.gov.tw/~meco/otn/index.htm
*外交部:www.mofa.gov.tw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www.taitraesour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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