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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剩餘土石方短期策略正式上路

營建剩餘土石方如何處理的問題,長期以來一直困擾營建單位,工程會為有效協助解決此一問題,經與各單位研商訂定「公共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因應對策」,並於97年12月8日及本(98)年1月6日召開二次會議追蹤檢討各機關辦理情形,成果如下:

* 工程會已增修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明訂規劃設計階段即應提出明確之餘土處理建議及相關內容,近期將通函各機關及相關公會參辦。
* 工程會及營建署均已建立業界意見通報機制及聯繫窗口(工程會:黃春田技正02-87897715;內政部營建署:蘇玉峰技士02-87712602),並於97年12月30日通函各機關及相關公會參處。
* 就台北地區主要出土來源之捷運工程,捷運環狀線及未來新發包工程之B6、B7類餘土將採另案發包方式辦理採購,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並已擬訂契約草案。
* 全國116家土資場均已裝設「遠端監控系統設備」,且工程會於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已明訂工程估驗計價應檢附遠端監控輸出紀錄供工程主辦機關參採。
* 內政部營建署已加強「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土資場收容處理資訊等功能,並透過97年12月30日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大型講習會予以宣導。

照片:資場收容情形
土資場收容情形

照片:淤泥處理後產出之泥餅
淤泥處理後產出之泥餅

為配合上開具體措施之推動,工程會將督促營建署確實督導地方政府做好土石方流向之管制;另鑑於未來幾年營建剩餘土石方產出量,主要來自大台北地區,行政院業於97年9月3日指示交通部就台北商港第2期圍堤開發計畫提早開發進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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