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踐馬總統愛台12建設民間投資1.34兆的競選政見目標,貫徹行政院「鬆綁與重建」施政方向,工程會大刀闊斧研修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本次促參法修法重點為:1.擴大公共建設範圍,2.增加辦理方式之彈性,3.增列鄉鎮市為主辦機關,以及4.建立更完善的促參監督管理機制。
馬總統蒞臨97年底愛台12建設招商大會致詞
此次修法另有一重要意旨,在於建立更完善的促參監督管理機制。目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已簽約案件已有656案之多,各項投資案件陸續興建完成並辦理營運,其間因市場環境變遷,有必要建構更周延的監督管理機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