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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及節能減碳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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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橋之省思
  葉昭雄(交通部公路總局前局長)

近年來,因全球氣候變遷,降雨量相較以往,又大且急,且山區因地震或人為開發等因素,造成土質鬆軟,每遇豪雨,土石隨同雨量傾洩而下,對於下游橋梁安全,造成相當衝擊。

民國89年碧利斯颱風後高屏大橋斷落,造成22位用路人墜橋受傷,90年桃芝颱風又造成台中市東門橋斷裂,有母子二人剛巧開車經過而落橋,不幸造成1死1失蹤。今年辛樂克颱風來襲期間,后豐大橋斷裂更造2人死亡4失蹤的重大不幸。

上述三件斷橋,有一共同點,即橋樑上遊於橋樑完成後興建的河川建物或跨河建造物威脅了原有橋樑之安全。

照片:節能減碳論壇_斷橋

高屏大橋完工後,上游陸續興建了水資源局之攔河堰、自來水第七處之引水堰、高雄農田水利會之曹公圳、鐡路局新高屏大橋及第七河川局於左岸的綠美化工程等。東門橋完工後,上游興建固床工,上游約50公尺處向下游興建低水護岸工程,束縮了河道。后豐大橋上游則有自來水公司興建的自來水管混凝土包覆工程。

此種橋樑上游興建固床工、潛堰等工程,將產生水躍現象,造成河床及橋墩基礎嚴重沖刷,進一步造成了斷橋的不幸。

今年卡玫基颱風來襲期間,台南縣新營市急水溪右岸土庫堤防靠近新東橋及高鐵急水溪橋交會處,亦發生潰堤而淹死1人的慘劇。

河川、河川建造物及跨河構造物之間,彼此唇齒相依,息息相關,相互之間的干擾造成流向複雜,容易形成沖刷加劇,影響河川建造物及跨河建造物之安全。

茲建議以下事項供各界參考:
 
一、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雖已有「維護河川及保護橋樑安全共同聯繫會報」,但因互為平行單位,績效不彰,建議檢討改善。
 
二、上述聯繫會報91年5月28日第11次會議紀錄第9項公路總局曾建議:「建請河川管理機興建或核准其他機關在河川內申請施設構造物時,應將現有跨河橋樑之安全性納入評估,如有危及橋樑安全者,即通知橋樑主管機關因應處理,在橋樑未能因應前,不宜貿然核准或興建對橋樑有害之河工設施。」經決議:「水利署函相關河川局遵照辦理,並副知縣市政府。」但此次后豐大橋上游自來水公司所興建之自來水混凝土包覆工程已明顯有害下游橋樑之安全,卻未見依上述決議辦理,實應檢討改進。
 
三、河川管理單位應依照「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切實辦理檢查及評估,若有需補強者,應及時辦理。
 
四、河川管理單位與橋樑管理單位應全面檢查及檢討現有跨河建造物有無不符新頒布「跨河建造物設置審核要點」之情形,例如橋墩設置於堤前坡、橋墩設置於堤防臨水坡趾二十公尺內...等。若有,應及時改善、補強。
 
五、橋樑管理單位對於河床面變化應充分瞭解,並採必要之因應措施。
 
六、橋樑管理單位檢查橋樑時,應注意上游增設之河川建造物對既有橋樑之影響,並採取因應對策。
 
七、橋樑管理單位對橋樑之保護,應於每年防汛期結束後,即展開規劃、設計作業,年度經費於年度一開始即執行,以爭取防汛期(每年五月)可完成保護工程,俾免防汛期來臨後、河川漲高,難以保護或保護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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